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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女士降格的business casual 十宗罪

綜合一些公司主管或老闆的觀察,好些女同事,如果穿business casual返工,是有以下這樣的境況:

1. 透視的上衣,內裡的bra若隱若現;
2. 露出bra帶,她說是衣服一部份;
3. 花俏長裙,差在未拿著織布袋去開會;
4. 過於女性化如喱士、碎花、或過於隨便的T-恤;
5. 闊長上衣加貼身leggings;
6. 膝上5吋迷你短裙或7分褲;
7. 闊袍大領再現吊帶露肩襯衣;
8. 過於貼身緊窄性感衣服;
9. 過於霉、舊、縐的衣服;
10.露趾露腳踝的拖鞋或高跟涼鞋,本來就不應該,卻連腳趾甲都不修飾得體。

稍為有經驗,如位處中級或高級以上的女行政人員,都不應再有這些錯誤示範,如有的話,那好比令自己降格,與初生之犢一般見識,又怎可以以身作則令下屬有所警惕或信服?

隨意與隨便是不同的學問,輕便亦不等於隨便!

以上都是一些隨意穿來上街、飲茶、看戲、shopping諸如此類活動都可以自由穿著的服飾。但上班就不是如此隨便吧。上班,好歹應有工作身份的意識形態,不是隨便自己想怎麼樣就怎麼樣,不是自己的私人時間及空間吧。

有很多人著衫返工的原則說要舒服,舒服當然是重要的,不過舒服得來都有挑選準則,準則背後是智識與智慧,是公司文化、個人身份、公眾感受等考慮;那是成年人在社會工作的基本認知表現……幾時連這基本的表現都要被降格?

「又唔係道德重整會,何必咁執著?」

有時,正道的事會被歪風歪理視為執著。

不知幾時開始,正視事件、認為這樣有問題的成為了少數人;於是,不守規範的多數人認為這少數人才是有問題……少數人中有人開始被動搖、被同化……

衣著文化向來不是明買明賣即時「現眼報」的效果。對自己有要求、或想精進自己的,自會明白當中潛藏是甚麼回事。有人很快會明,只是做得未夠好,尚待進步,這還好;怕只怕有人執迷不悟,一世都不明……

如是因,如是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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